单边冲突规范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788页(302字)

国际私法中直接规定某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应适用某个特定国家法律的冲突规范。

这个特定国家的法律可以是内国法,也可以是外国法,但必须是在冲突规范的系属中作了明确的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5条第2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这是一条直接规定3种涉外合同关系应适用内国法的单边冲突规范。又如1969年《苏俄婚姻和家庭法典》第162条第4款规定,外国人在苏联境外按照有关国家的法律结婚,在苏联承认有效。

这是一条直接规定适用外国法的单边冲突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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