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资本控制地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791页(330字)

控制法人资本的公民所在国的法律。

准据法的确定,要看法人的资本控制在哪一国公民的手中,用来为哪一国的利益服务。赞成这种原则的人认为,法人成员的国籍实际上就是法人的国籍,因为法人成员的国籍和这个法人为其利益服务的那个国家通常是一致的,因此法人成员国所在地的法律就成为调整法人一般权利能力的准据法。持反对意见的人则认为,要明确法人成员的国籍,事实上如果不是不可能,至少也是很困难的,而且法人成员或其控制的资本时有变更,如依此而推,法人的国籍也随之变更。

再说,如果法人成员中国籍相同者不到总人数的一半,或其所控制的资本不占资本总额的多数时,法人的国籍就难以确定,据此来确定调整法人一般权利能力的准据法就将成为一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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