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伯组织理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企业管理学大辞典》第57页(724字)

即韦伯的行政组织理论,它是韦伯管理理论的核心内容。

韦伯在其着作《社会与经济组织理论》一书中提出了着名的行政组织理论学说,它是针对旧的家族式管理组织而言的。行政组织理论的核心思想是:应建立一个正规化、理性化、科学化的组织机构,来代替传统的世袭家族式经验型管理。而这种组织就是理想化的行政组织体系。他所谓“理想的”并不是指最合乎需要的,而是指经过理论抽象的组织的“纯粹形态”。

实际生活中的组织形态可能是各种形态的结合,但韦伯为了理论分析的方便而抽象出一种理想的组织形态。这种理想的行政组织体系作为组织的典范,为大规模机器工厂抛弃家族式经验型管理转向理性的组织设计与管理提供了理论依据。

韦伯行政组织体系的要点是:(1)分工原则。组织中的每一职位都明确规定其权利和责任。

(2)等级原则。

所有职位按照职权等级来设立,形成一个多层组织管理体系。韦伯认为行政组织体系基本上应包含三层结构:最高决策层、中间管理层和基层作业层。迄今为止的绝大多数企业仍是按等级原则来设立企业组织模式。

(3)强调职位培训与考试,使每一组织成员都能胜任工作。(4)强调委任制。为了保证在组织的等级体系中上级对下级的有效监控,所有公职应是任命的,而不是选举产生的。

(5)强调管理人员的职业化。组织的管理人员是领取薪水的专职人员,而不是所有者。这样,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职业化管理人员的专业长处,另一方面可以避免组织中不合理的裙带关系对组织工作的影响。

(6)强调管理的非人格化、理性化。组织的运行与管理以制度和规则为基础,不受个人感情的影响,这样,可以保证组织管理人员行为的理性、公正和客观。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