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后的管理实践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企业管理学大辞典》第99页(1244字)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的企业管理实践活动。

解放后,中国的企业管理在曲折中向前发展。20世纪50年代初期,按照前苏联的经验和理论,建立了一套高度集中型经济管理体制下的企业管理。其基本特点是:企业管理在很大程度上局限于企业内部的生产领域,企业按国家计划组织生产,很少考虑市场,也没有多少经营自主权和经济责任,是一种封闭式的生产型管理。

主要做法有:实行一长制,摸索改革企业领导制度;加强计划、技术、经济管理;推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加强职工培训;结合社会主义改造对企业进行改组。到了1958年“大跃进”时,由于“左”的思想影响,热衷于搞脱离实际的高指标和盲目蛮干的瞎指挥,企业管理制度遭到了冲击,扰乱了生产秩序,严重削弱了管理工作。为探索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企业管理办法,在总结学习苏联和“大跃进”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1960年3月中央提出了企业管理的《鞍钢宪法》。

不久,又制定了《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即“工业七十条”,为企业管理的发展指出了方向,并提出了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方法,如“两参一改三结合”等,出现了大庆油田等一批管理先进的企业。在十年动乱中,科学管理被否定了,正常的生产秩序被破坏了,企业管理工作遭到严重破坏。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改革、开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指引下,企业管理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在20世纪80年代初,以“放权让利”为主要内容的一系列改革试点,促使企业管理工作转到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由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变(简称“转轨变型”),使整个企业管理在指导思想、工作内容、组织机构、业务工作、工作方法和作风等方面有一个根本性转变。

1984年,城市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全面展开,企业开始了经营机制的改革。企业在大力提高本身素质,继续落实扩权让利政策措施基础上,改革经营方式,普遍推行承包制,小企业试行租赁制,有些企业还进行了股份制试点。

与此同时,进行了企业内部配套改革:实行了厂长(经理)负责制,并在企业组织机构、干部委任制度、劳动、人事、工资、分配制度等方面逐步进行了改革。而且结合企业改革,推进了管理现代化工作,开展了“抓管理,上等级,全面提高企业素质”活动,促进了企业管理水平和企业素质的提高,涌现了一批管理先进、质量高、消耗低、效益好的国家一级、二级和省级先进企业。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强调要全面搞好“三改一加强”(即改革、改组、改造以及加强企业管理)。

与此同时,国家经贸委还相应提出要求实行“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做到三者并举,并大力推广“邯钢经验”等一些与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先进的企业管理经验。在此期间,出现了海尔、邯钢、长虹、春兰、联想等一大批管理先进的优秀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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