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企业管理学大辞典》第199页(727字)

影响他人的信念或行动的能力。

一个人的权力有以下五种来源或基础:(1)强制权力。是一种依赖于惧怕的力量。

一个人对不遵从上级意图所可能产生的负面结果的惧怕,就使他对这种权力作出反应。管理者通常有些强制的权力,如停薪、降级、解雇等。(2)奖赏权力。人们服从其他人的要求和命令,因为它能带来正面的、有益的结果。

所以,一个能给他人施以他们认为有价值的奖赏的人,就对这些人拥有一种权力。强制权力和奖赏权力实际上是相辅相成的一对。

如果你能使他人丧失某种有益的东西,或者强加给他一种不想要的东西,你就会对他拥有强制的权力。同样,如果你能施以某人一种有益的东西,或者移走他所不想要的东西,那你就拥有了奖赏的权力。还有,同强制权力一样,你不必一定要成为管理者才能通过奖赏施加影响。像友好、接受和赞扬这些奖赏手段都普遍适用于组织中的每一个人。

(3)合法权力。是与职权同一的概念。它代表一个人在正式管理层级中占据某一职位所相应得到的一种权力。与职位相关的职权包含有强制权力和奖赏权力,但更加广泛,尤其包含着组织成员对某一职位权力的接受这层意思。

(4)专家权力。是来自专长、特殊技能或知识的一种影响力。

随着技术知识的突飞猛进,专家权力越来越成为组织中的一种有效的权力。当组织中的工作变得更加专门化以后,管理部门就越来越需要依靠职能“专家”来实现组织目标。

(5)感召权力。其基础是对一个人所拥有的独特智谋或一个人特质的一种确认。感召权力产生于对他人的倾慕和希望自己等同于这人的心理。如果你倾慕某人到了你的言行都要模仿这人的地步,此人就对你拥有了感召能力。

组织中具有超凡魅力的人(管理者或其他人),可以对其上司、同事及下属施加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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