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股权证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企业管理学大辞典》第285页(1063字)

由发行公司发出的,给予持有者在指定时期内按照已议定的价格认购已指定数目新股的权利的一种保证书或说明文件。

持有认股权证的投资者,有权在公司指定的一切情形下,认购该公司的股票,成为该公司的股东,但这只是一种权利,是否行使认股权由持有人自行决定。

认股权证一般是与公司债券、优先股股票或者普通股股票同时发行的,以增加公司债券和股票的吸引力或降低筹资成本(利率或股息率)。

随着证券交易的不断发展,认股权证已逐渐与股票和债券相分离,成为一种单独交易的证券。

认股权证的基本条款包括:(1)认购数量。

约定每一单位认股权证可以认购多少数量或多少金额的普通股。(2)认股价格。

认股权证在发行时,发行公司即要确定其认股价格。同时为保护认股权证持有者利益,发行时通常还规定:当股票因拆股、配股导致股价下降时,认股价格要相应向下调整。(3)认股期限。

指认股权证有效期。在有效期内,认股权证持有人可以随时认购股份;超过有效期,则认股权失效。(4)赎回权。

发行认股权证的股份有限公司通常制定赎回权条款,即规定在特定的情况下,公司有权赎回其发行的认股权证。(5)收购权益。

此条款规定如果有购买者对某家上市公司提出了收购要约,那么收购方还必须对这家上市公司已经发行在外的认股权证提出收购要约。

认股权证的价值可分为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

内在价值是在没有其他因素干扰时,认股权证本身应具有的价值,是认股权的底价,计算公式为:认股权证内在价值=(普通股市场价格-认股权证的认股价格)×每张认股权证可认购的新股数。影响认股权证内在价值的主要因素有:(1)普通股市价。

市价高于认购价格越大,认股权证内在价值就越大。(2)认股价格。

认股价格越低,认股权证持有人为换股而支付的代价就越小,认股权证的内在价值越大。(3)换股比率。换股比率越高,认股权证内在价值越大。时间价值是认股权证的市场价格和内在价值之间的差额,由以下几个因素决定:(1)时间。

距认股权证到期日越远,股票价格上涨超过认股价的可能性越大,时间价值也越大。(2)股价变动特性。股价变化幅度大的股票,认股权证的时间价值要比股价平稳的股票认股权证的时间价值大。(3)投机要求。哪怕普通股市价等于认股价格,从而使认股权证的内在价值为零,只要股价超过认股价格的可能性存在,认股权证市场价值就不会为零,其时间价值仍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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