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中心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企业管理学大辞典》第307页(741字)

能够同时控制生产和销售,既要对成本负责又要对收入及利润负责,但没有责任或权力决定资产投资的内部核算单位。

它是企业中能够独立核算、又有收入来源、比成本中心高一层次的责任中心。其内部职能机构完整,具有独立的产品和市场。

利润中心具有几乎全部经营决策权,管理人员能够决定生产什么、如何生产、产品质量的水平、价格的高低、销售的办法以及生产资源如何在不同产品之间进行分配等。这种责任中心一般出现在分散式经营的大型企业中。一个利润中心可以包含若干个不同层次的下属成本中心或(和)利润中心。设置利润中心的真正目的是授权管理人员对其供货的来源和市场的选择制定有利于整个企业的决策。

利润中心有两种类型:直接向企业外部销售产品、提供劳务,有实际收入的利润中心为自然的利润中心;企业内部各责任中心之间按照内部转移价格提供产品或劳务所形成的利润中心是人为的利润中心。事实上,一般的成本中心都可以根据管理的需要划定为人为的利润中心。

对利润中心进行考核的指标主要是利润,此外还需要一些非货币的指标作为补充,包括生产率、市场地位、产品质量、职工态度、社会责任、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的平衡等。

利润指标有以下几种:边际贡献、可控边际贡献、部门边际贡献和税前部门利润。它们之间的关系可用下列公式来表示:

可控边际贡献=边际贡献-可控固定成本

边际贡献=收入-变动成本

可控边际贡献反映了部门经理在其权限和控制范围内有效使用资源的能力,以其作为利润中心的业绩评价依据最为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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