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分类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企业管理学大辞典》第406页(1191字)

为了便于使用、维修和管理,按一定的标识,对设备进行划分归类。

设备可按不同特点分类。

按使用属性分类:(1)生产设备。指企业直接或间接参加生产过程的设备,它包括基本生产设备、辅助生产设备和生产服务设备及装置。(2)非生产设备。

指企业用于非生产活动的设备。如用于行政管理、文化教育、生活福利等的各类机电设备及装置。

按修理复杂系数分类:(1)主要生产设备。指修理复杂系数在5及5以上的生产设备(机械动力设备以机械动力复杂系数为准;独立的电器设备以电气复杂系数为准)。

(2)非主要生产设备。指复杂系数在5以下的生产设备。

按设备精密程度分类。例如,可将机床分为普通机床、精密机床和高精度机床。

按设备重量分类:可分为轻型设备(重量在1吨以下)、中型设备(重量在10吨以下)、重型设备(重量在10吨以上)。重量在30吨以上的,称为重型稀有设备。

按对生产的重要程度分类:可分为重点设备、次重点设备和非重点设备,或分为重点设备、普通设备两类。重要程度由设备的生产效率、产量、质量、成本、价格和维修性等因素决定,一般用综合评分法分析计算确定。

按管理属性分类:可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一般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的列为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和单位价格在规定限额以上(在我国,由财政部规定)。在实际工作中,主管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业生产特点,还要作一些补充规定。比较通用的有:(1)设备单价虽低于规定限额,但属于生产过程中的主要设备,则列为固定资产,如服装厂的缝纫机。(2)设备使用年限较短,数量较多,易于损耗,更换频繁的,其价格虽高于限额,但不列为固定资产,如塑料风机。

(3)同一型号、规格的设备,价格发生变动的,按原归属划分,如台式钻床,目前购置价虽高于规定限额,但仍应划为低值易耗品等。

按工艺属性分类:(1)机械设备。又可细分为金属切削设备、锻压设备、木工设备、铸造设备、起重运输设备、其他机械设备等。

(2)动力设备。又可分动能发生设备、动能转换设备、动力控制设备和传输设备。(3)仪器仪表。

又可分为光学仪器、电子测量仪器、电工仪器仪表、热工仪器仪表、实验室装备、材料试验设备等。

(4)其他设备。企业中不属于上列范围的生产设备。

按通用程度分类:可分为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

根据需要还可有其他的分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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