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计价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企业管理学大辞典》第407页(838字)

以货币为单位,对设备资产的数额进行计算。

国内外常用的计价项目有设备原值、净值、残值、净残值、重置值。

原值。

又称原始价值或原价,指企业取得某设备时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包括购置费、运杂费、安装调试费等。按财政部(92)财会字第67号文件,固定资产原值按下列规定计算:(1)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或售出单位的账面原价(扣除原安装成本)、包装费、运杂费和安装成本等计价。(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3)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5)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原有固定资产账面原价,减去改、扩建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加上由于改、扩建而增加的支出计价。

(6)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捐赠方所提供的记账凭据,接受捐赠时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计价。

(7)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计价。企业为取得固定资产而发生了利息支出和有关借款费用、外币借款折合差额,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前发生的,也计入原值(在此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

净值。

又称折余价值,是设备原值减累计折旧后的净额,反映继续使用中的设备资产尚未折旧部分的价值。通过净值与原值的对比,可以大体了解固定资产的平均新旧程度。

残值与净残值。残值是指设备报废时的残余价值,即报废设备残体或零部件、附件的价值。净残值是指设备残值减去清理费用后的余额。按财政部1992年发布的《工业企业财务制度》规定,净残值按固定资产原值的3~5%确定,低于3%或高于5%的,由企业自主确定,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重置值(参见“设备评估”)。

上一篇:重点设备 下一篇:设备编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