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鲁沙集体自力更生纲领和谈判纲要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9页(417字)

77国集团于1979年2月12~16日在坦桑尼亚阿鲁沙为参加第五届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所制定的文件。

分“总纲”、“集体自力更生纲领”和“集体谈判纲要”三部分。文件总结了发展中国家经济合作的经验,提出把集体自力更生作为全球性经济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和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一项基本要素,指出集体自力更生将增强它们与发达国家的谈判能力,减少它们对发达国家的依赖,其关键是加强发展中国家间的经济合作。为此要求在发展中国家间建立全球性贸易优惠制度,加强国营贸易组织间合作,建立多国销售企业,在技术转让、技术合作、货币金融、多国生产企业等方面进行合作,对最不发达国家提供必要的支持。

文件还确立了77国集团关于参加第五届贸易和发展会议的基本立场和具体对策,特别是决定了对共同基金和单项商品协定谈判采取联合行动,加快实施商品综合方案的原则。

文件对南南合作的发展和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建立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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