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军事统制经济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122页(997字)

第三帝国时期(1933~1945年)以军事工业为中心建立的高度中央集权式经济管理体制。

1932年希特勒上台前夕,德国军费开支仅为6.7亿克,约占国家预算支出的1/10和国民收入的1.5%。希特勒上台后,实行国民经济军事化政策,军事开支急剧增加,军工生产迅速发展。

在1933~1935年间年均军费开支却高达65亿马克,占国家预算支出的40%和国民收入的10.6%。

1933~1939年德国军工生产增长11.5倍,而消费资料生产仅增长43%。

为了加强对国民经济的集中控制保证军事需要,德国先后成立了一系列经济调节机关。最早成立的最高中央经济调节机关为帝国经济部,下设各种管理局分管各工业部门和农业、市场、物价和对外贸易等。

1933年7月,又在帝国经济部下设立“德国经济总委员会”,负责指导国家经济政策和法令的制定工作。1934年根据“德国经济有机结构条例”,设立了按地区和按部门进行活动的两大类经济调节机构。

其中部门调节机构采取经济集团的形式,共分四级。最上一级为工业、商业、银行、保险、动力和手工业等6个最高集团,第二级为44个经济集团,第三级为350个部门集团,最低一级则为640个专业集团。按地区设立的经济调节机构有各省经济厅和市区的分支机构。这两类调节机构都具有政府机构的性质,统一归属于帝国经济部的全德经济院管辖,其基层组织又合而为一。

至此,法西斯的经济调节机构已形成为一个自中央到地方的庞大体系,经济活动明显向军火工业倾斜。生产什么,生产多少,企业均须听命于经济调节机构。1936年秋天,德国政府又制定了一个全面扩军备战的“新四年计划”,戈林就任“四年计划全权督办”,另外设立了一整套经济调节机构,称“执行四年计划全权机关”,因而出现了两个平行的中央经济调节系统。与此同时,德国国有经济也有了很大发展,1939年国有垄断资本占全国资本总额的20%以上,达248亿马克之巨。

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德国垄断资本进一步加强了对国民经济的控制,军事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得到进一步发展,国家统制的范围扩大到国民经济的每一个方面和每一个角落。德国法西斯军事统制经济是希特勒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重要物质基础。

它促进了私人垄断资本的发展及其与国家垄断资本的结合,给劳动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第三帝国的覆灭,德国军事统制经济趋于解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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