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国家联盟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146页(977字)

简称东盟。

东南亚部分发展中国家建立的区域性经济合作组织。1967年8月在泰国曼谷建立。成员包括印度尼西亚、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等5个创始国,此后不断扩大。

1984年1月文莱加入,1995年7月越南加入,1997年7月缅甸、老挝入盟,1999年4月30日柬埔寨正式入盟。

东盟终于实现了“大东盟”的目标。至此,东盟囊括了东南亚地区10国,覆盖了整个东南亚地区450万平方公里土地,成为拥有5亿人口和超过7000亿美元国民生产总值的由10个发展中国家组成的区域性国际组织。总部设在雅加达。组织机构有:部长会议为最高决策机构,由6国外长组成,每年举行一次例会;此外还分别设有经济部长和劳工部长会议,不定期轮流在成员国举行,讨论东盟有关的经济和社会合作问题;常务委员会为执行机构,由当年主持外长会议的东道国外长任主席,其他成员国驻该国大使任委员,负责筹备外长会议及执行外长会议通过的决议;秘书处为行政总部,其秘书长由各成员国轮流担任,任期两年,负责研究和实施部长会议决定的有关合作的规划和建议;设有9个常设委员会,即贸易和旅游委员会、工矿业和能源委员会、粮食农业和林业委员会、交通运输委员会、财政和银行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文化和新闻委员会、社会发展委员会、预算委员会等。

还有8个特别委员会,负责研究和处理有关东盟经济合作和对外经济关系中的一些特殊问题。宗旨和任务是加速本地区经济增长、文化进步和社会发展,促进本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并在平等和合作的基础上建立一个繁荣与和平的东南亚国家共同体;推动特惠关税贸易制,签订多种贸易协定,加强成员国间的贸易合作;组建东盟金融公司,为成员国经济建设项目提供贷款;注意与其他国际组织的联系和合作,争取国际力量对本地区经济的支持和帮助。

主要活动:东盟在经济领域中的合作有:(1)贸易合作,主要通过推行特惠关税贸易制,促进成员国间的商品流通;(2)工业合作分两部分:一是由各国政府主持的“东盟共同工业建设项目”;二是经政府批准,由民间的东盟商工会具体执行的“东盟互补工业建设项目”;(3)资金融通;(4)共同发展对外经济关系。1992年初决定在2008年之前的15年内把东盟建设成为自由贸易同盟。

主要出版物有:《东南亚国际联盟杂志》(季刊);《东南亚国家联盟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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