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矿产资源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340页(503字)

存在于海底的有用矿物。

按矿床的结构形态和禀赋状况分为沉积矿物和基岩矿物(固结矿物)两大类。沉积矿物是以地表水体为介质,使某些有用物质以水溶液或矿物碎屑状迁移、沉积(聚集)而成的自生或外生矿物。

有以矿物碎屑状沉积的矿砂(机械沉积)、以胶体溶液或真溶液状沉积的金属和非金属矿床(化学沉积)、由火山或热液作用形成的火山沉积矿床以及因蒸发作用使矿物集中而形成的盐类矿床等。重要的有滨海砂矿、海底锰结核、海底多金属热液矿床等。

基岩(固结)矿产是存在于海底松软沉积物以下岩石中的矿床,主要有海底石油和天然气、硫矿、煤、岩盐、重晶石等。海底矿产资源储量巨大,分布在从海岸到大洋的广泛区域。

据估计总储量达6000亿亿吨。世界上海底煤矿开采早在16世纪就开始了。

目前海底石油和滨海砂矿已进行工业规模的开采,其他矿产尚处于勘查研究和试验性开采阶段。在整个海底矿产资源的开发产值中,石油和天然气的产值最高,占90%以上,煤为3.5%,滨海砂矿和砂砾石占2%左右。1982年通过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规定:国际海底区域(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大洋底部)及其资源是人类共同继承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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