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学派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409页(335字)

19世纪末20世纪初有较大影响的英国经济学派。

由于其创始人歇尔,主要代表人物庇古、罗伯森、汉德森、罗宾逊等都曾在剑桥大学执教,而被称为“剑桥学派”。这一学派采用折衷主义的手法,融供求论、生产费用论、边际效用论、边际生产力论等学派的理论为一体,建立了以“均衡价格论”为核心的经济学体系。在分析方法上,运用均衡和边际增量等概念分析商品和生产要素的供求均衡过程及其价格机制,提出“连续原理”;在政策上主张自由放任原则。其“均衡价格论”是古典学派、奥地利学派和洛桑学派的综合,认为在短期均衡中需求-边际效用起重要作用,在长期均衡中供给-生产费用起最终的重要作用,因为被认为是对“古典经济学”的捍卫和发展,被称为“新古典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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