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提前偿还的债券
书籍:世界经济学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461页(307字)
债券市场新型筹资工具之一。
1979年4月,一家加拿大公司首次发行一笔面额为2400万加拿大元的欧洲债券,年利率为10.25%,整个偿还期为20年,但只要债券持有人在预先规定的时间要求发行公司偿还,这笔债券可以在第10年和第15年期末时提前偿还。在市场利率下降,公司债券的市场价格上升的情况下,该债券发行公司可以决定提前偿还债券的本息,这样做,发行公司可以用较低利率筹措的资金去归还较高利率的公司债,从中减轻利息负担,收回的公司债又可以按较高的市场价格出售,获得发行价差。
这种公司债在发行前就必须明确提前偿还的约定。该种债券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对投资双方均具有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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