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秘书处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499页(875字)

为联合国其他机构服务,并执行这些机构制订的方案和政策的机构。

主要任务:定期向秘书长报告工作并提出与联合国有关的咨询意见;编译、出版和发送有关文献资料;承担大会发言的口头翻译;妥善保管档案文件;向各会员国传递情报信息等。它由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助理秘书长、其他高级官员及相当数量的职员组成。秘书长是联合国行政首长,由大会经安理会推荐后委任,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

联合国成立以来,已有7任秘书长:挪威特里格夫·赖伊(1946年2月~1953年4月)、瑞典达格·哈舍尔德(1953年4月~1961年9月)、缅甸吴丹(1961年11月~1971年12月)、奥地利库尔特·瓦尔德海姆(1972年1月~1981年12月)、秘鲁哈维尔·佩雷斯·德奎利亚尔(1982年1月~1991年12月)、埃及布特罗斯·加利(1992年1月~1996年12月)、加纳科菲·安南(1997年1月始任)。秘书长除领导秘书处的工作以外,还要执行大会、安理会及联合国主要机构所委托的其他任务,而且也有权把他认为可能威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任何事件报告安理会。主要隶属机构有:(1)政治事务和安理会事务司,负责协助秘书长执行联合国宪章或联合国有关决议委托他的重要政治事务;(2)国际经济和社会问题司,负责解决国际经济协作及其规划制定等问题,并协助秘书长指导联合国系统在经济和社会发展领域的一般活动;(3)技术协作开发司,负责以联合国秘书处现有的物力和财力支持技术协作,并为各国在制定技术发展具体方案等方面提供技术专家或技术咨询服务;(4)政治问题、托管和废除殖民地司,负责处理有关殖民地领土或包括国际托管领土在内的非自治领土的一切问题。

秘书处职员由秘书长聘任。副秘书长、助理秘书长等高级官员,由各国政府向秘书长推荐,由秘书长委派。秘书处全体人员仅对联合国负责,在执行工作任务时,不得请求或接受联合国以外任何政府或其他当局的指示。联合国各会员国承诺尊重秘书长及工作人员所负责任的纯粹国际性质,并且不设法在他们履行职责时对他们施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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