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549页(790字)
将农产品价格维持在一定水平之上的政策体系。
美国政府自1933年开始实施,目的是反农业危机,手段是控制生产和刺激国内外销售。这一政策的实施使农场主能够取得与别的部门的投资者大体相当的利润率,以保持农业的稳步发展。经过50多年的不断完善,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复杂的政策体系。主要包括:(1)实行农产品计划。
对谷物、棉花和烟草等主要农产品,政府根据上年度生产、消费和库存情况以及对下一年度的预测,分别规定下一年度各种农产品的生产规模,包括停耕土地的比例和补贴标准。凡是接受政府条件参加计划的农场主在各种农产品收获后可以取得不低于政府规定的目标价格。
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政府补足其差额(差额补贴)。对其他农产品则根据具体情况,在不同年份对不同品种有选择地纳入计划。
(2)对牛奶、水果和蔬菜等易腐变质的产品实行“销售合同”或“销售规程”。目的是通过生产者与加工商及处理商之间的合同,用控制农产品上市的时间、数量和质量,实现有秩序的销售,缩小供应量和价格的季节波动。
这种计划由农业部长发布,经2/3生产者投票赞成方能实施。(3)建立农产品储备。
早在1933年美国政府就建立了“农产品信贷公司”(又译“商品信贷公司”),任务是储备农产品,调节市场价格。1973年10月又建立了“农场主拥有的农产品储备”,即政府以提供贷款和(或)支付代储存费的方式使农场主在作物收获后暂时保存,待价而沽。
(4)建立联邦作物保险计划,以减少农场主的风险。(5)实行扩大农产品对外援助和出口计划。
这是美国政府对外政策的一个重要内容。(6)鼓励将农产品用于工业和援助低收入家庭的计划,以便增加对农产品的需求,保证农民有必要的收入。
这些政策尽管不能真正解决美国农产品过剩问题,但也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供求矛盾。这一政策已被许多资本主义国家所采用,并取得了不同程度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