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经济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673页(951字)

直接以交换为目的的经济形式,它包括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

商品经济作为一个历史范畴,是在社会生产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产生的。在人类社会产生后的一个漫长的时期中,分工是纯粹自然产生的(即只存在于男女两性之间)。当时,人们在部族组织的狭小范围内共同生产,共同消费;由于生产力水平极为低下,人们通过采集和狩猎获取的物品仅够养活自己,拿不出剩余产品去同别人交换。到了野蛮时期的中级阶段,发生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游牧部落与没有畜群的部落相分离,开始有了超过自身消费的肉、乳等畜产品和以皮、毛为原料的编织物,这就第一次使经常的交换,即商品交换成为可能。

起初的商品交换是在原始共同体之间通过各自的氏族首领来进行的。但到了野蛮时期的高级阶段,以前在社会上零散产生的奴隶制,已成了社会制度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

与此同时,便出现了直接以交换为目的的生产,即商品生产。人类进入文明时代以后,出现了第三次社会大分工,创造出一个不从事生产只从事商品交换的阶级——商人,从而使商品经济获得了重大的发展。

虽然如此,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仍占统治地位,商品经济只具有从属的意义。存在于这两个社会中的商品经济,基本上是简单商品经济。

其特点是:商品生产者以生产资料私有制和个人劳动为基础,生产和出卖商品是为了重新购买其他商品,以满足自己的需要。到了封建社会后期,由于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自然经济逐步解体,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产生了。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不仅一切劳动产品都成了商品,而且连人的劳动力也成了商品,从而使商品经济获得了迄今为止最高程度的发展。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不同于简单商品经济的根本特点是:生产和出卖商品不是为了取得其他商品来满足自己的需要,而是为了取得剩余价值,即实现资本的增殖。在传统社会主义国家中,由于实行基本生产资料的国家所有,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高度中央集权的管理体制,因而在很大程度上否定和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在经济改革过程中,各传统社会主义国家的理论界尽管在这一问题上的认识尚有分歧,但已普遍认为:社会主义经济仍然是一种商品经济;而且,随着改革实践的深入,这种商品经济看来将在同时排除资本主义私人垄断和国家垄断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成为一种更高层次的商品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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