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化特种投资基金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741页(307字)

指俄罗斯联邦在国营企业和市政企业私有化过程中建立的一种支票投资基金,即把自然人和法人的私有化支票集聚起来并把其用于投资活动。该项投资基金除与其他投资资金一样即必须签订代理合同和管理合同外,还有下述不同点:第一,它由国家资产管理委员会来负责,凡没有得到国家资产管理委员会许可的投资基金不得从事私有化支票的经营业务,而其他投资基金则由财政部负责;第二,该投资基金无权把它发行的股票交换在私有化过程中建立的以资产基金作为持股人的股份公司的股票,而其他投资基金可以把它发行的股票交换在私有化过程中建立的以资产基金作为持股人的股份公司的股票,但不超过投资基金法定资本的5%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