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局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777页(448字)

德国统一后为接管和整顿原民主德国国有企业而设立的机构。

其法律依据是1990年6月17日颁布的《托管法》;总目标是:把原民主德国的中央集权经济改造成为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市场经济;具体任务有三项:大力整顿这些国有企业,为私有化创造条件;尽快尽量实行私有化;不得已时把它们停业关闭,但要力求减轻社会后果。在执行上述任务过程中,托管局的工作大体上已经历了两个阶段。从两德货币、经济和社会联盟建立(1990年7月1日)到两德正式统一(1990年10月3日)为第一阶段,工作重点为一般整顿,例如给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资助投资、帮助企业偿债等。两德正式统一后进入第二阶段,继续对企业进行整顿,同时更着力于把它们私有化。

托管局主要工作是:接管和发展民主德国的国有企业;组织和监督这些企业的购买者按规定承担投资任务和提供就业岗位义务;鼓励有条件的资产者在东部创办新的私人企业;组织处理停业关闭企业的善后工作等。托管局的费用主要来自出售企业所得,不足部分由政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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