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竞争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788页(395字)

具有最充分竞争条件的市场竞争。

所谓最充分的竞争条件是指:(1)有大量的生产厂商,即卖主;(2)它们所出售的商品和劳务是完全相同的;(3)新厂商可以无限制地加入竞争;(4)各厂商在市场上所占有的比重都很小;(5)买卖双方都掌握充分的信息,完全了解市场的行情;(6)厂商所需的各种生产要素可以在各行各业之间无任何障碍地自由流动;(7)各厂商将商品运交买主时所需的费用完全相同。西方经济学的这一理论认为,只有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才有可能保证消费者能够以尽可能的最低价格获得尽可能多的所需商品;对生产厂商来说,完全竞争则是一种真正公平的竞争,可以自由地加入或退出竞争,并促使生产厂商尽量使商品的价格低于生产的社会平均成本,以此来获取正常的利润。连西方经济学也认为,完全竞争只是一种理论上的假设,在实际经济生活中是不可能全部出现完全竞争的各种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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