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定税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世界经济学大辞典》第825页(270字)

国定税则的对称。

一国根据与他国缔结的贸易条约或协定而确定的税则。由于它是缔约国之间通过关税减让谈判达成的,因而低于国定税率,且在条约或协定有效期内不能单方面更改或废弃。一般来说,它不仅适用于缔约国而且惠及享有最惠国待遇的国家的进口商品。协定税则有自主协定税则和不自主的协定税则之分。

前者是既有国定税率又有协定税率的税则。协定税率是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制订的较低税率。后者是强权政治的产物,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平等。强国迫使弱国对其货物的进口使用最低的进口税率,而不给予弱国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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