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货学派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19页(833字)

19世纪上半叶英国资产阶级货币理论的一个派别。

由于财政困难和银行库存准备金不足,1797年,英国政府决定英格兰银行发行的银行券停止兑现。政策实施后,至19世纪初出现了物价上涨,银行券贬值,黄金市价高于平价的现象,从而导致社会公众对货币制度的关注和争论。

1840~1844年,英国议会发行委员会讨论银行券发行制度时形成了两个对立的派别:通货学派和银行学派。

通货学派以奥维尔斯顿(Lord Overstone)、诺尔曼(G.W.Norman)和庇尔(R.Peel)等为代表。

他们以货币数量论为理论依据,认为货币数量是物价变动的原因。由此,强调当时物价上涨、银行券贬值是银行券发行过多的结果。

主张通过规定黄金准备数量限制银行券的发行,以稳定物价。他们的主张被政府采纳,1844年,以“英格兰银行条例”(又称“庇尔条例”)的形式确定下来。该条例规定英格兰银行银行券的信用发行额为1400万英镑(即不以黄金而以政府债券为担保的发行额),超过此数发行要有十足的黄金准备。英格兰银行按一定官价随时无限制兑现银行券。

该学派用限制银行券过量发行来稳定物价的主张是正确的,对以后英国经济的发展起了积极作用。但是其所持的货币数量论观点是错误的,它混同了金属货币和纸币不同的流通规律。

另外,他们主张发行法定限额以上的银行券必须有十足的黄金准备,实际上把以汇票流通为基础的信用货币视为银行库存现金的单据,忽视了货币流通量的变动归根到底要与商品流通的需要相适应,而不应完全受银行库存现金量的限制。在该政策实施后的1848年、1857年、1866年三次危机中,为了缓和银根奇紧的情况,英国议会不得不通过临时法案,暂停执行条例,允许英格兰银行增发银行券,就证明了其理论上的缺陷。

该学派所主张的货币数量论学说和通过限制货币发行量稳定物价的政策是现代资产阶级经济学货币理论和货币政策的主要思想来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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