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协作系统学派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373页(1143字)

产生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的一个管理学学派。

它的创始人是美国高级经理、管理学家切斯特·巴纳德(Chester I.Barnard,1886~1961)。他于1938年出版了其代表作《经理的职能》一书。

该书被后人推崇为社会学、管理学的经典着作之一。巴纳德运用社会学、心理学的知识和方法,在正式组织、经理职能、以及尊重职工个人人格等方面创立了对后世有较大影响的管理理论。

巴纳德深受德国着名学者克斯·韦伯(Max Weber1864~1920)和意大利社会学、经济学家帕累托(Vilfredo Pareto1848~1923)的影响,首次将组织看做是一个相互协作的、开放式的社会系统。他把组织这一概念解释为:①组织是由人的活动或效力,即人的行为构成的系统,且组织成员之间是彼此有关、相互协作的;②组织是动态的和发展的,即当系统中的某一部分发生变化,自然影响与其他部分的相互关系,作为整体的系统也就要发生变化;③在变动的环境中,组织内部的各种物质的、生物的、社会的复杂因素必须保持平衡,以维持生存。

④检验组织以外的各种必须适应的环境力量。巴纳德的内部平衡与外部适应的思想具有独创性。

巴纳德认为,正式组织是由3个要素构成的:协作的愿望、共同的目标和信息沟通。显然,组织要生存下去,其成员就必须要有为了达到组织目标而进行协作和沟通的愿望。而组织的共同目标是成员协作愿望的指向。这里,组织成员具有组织人格和个人人格的双重人格,组织人格要求成员为共同目标作出贡献,而个人人格则要求维护个人利益(包含精神需要),两者具有潜在冲突性。

一个组织有效率地运转,就必须要有两者之间最低限度的一致。巴纳德认为,关键是管理当局要承认和尊重职工个人人格。信息沟通是指前两个要素经过信息交换,组织才能动态运转。沟通使成员了解目标及其意义,促使成员产生协作愿望和合理行动。

在经理人员的工作职能方面,巴纳德提出三项:①从组织成员那里获得必要的贡献;②确定组织的共同目标;③建立和维持一个信息沟通的系统。与组织三要素相互对应,经理的三项职能相互依存,共同维持着组织的生存。

作为一个管理学派,社会协作系统理论是以正式组织为研究对象的,但并不忽视非正式组织。它也不像古典组织理论那样,偏重形式化的原理、原则的分析和研究,而是将人际关系学派中的非正式组织理论与古典组织理论结合起来。该学派的理论对后来管理学上出现的决策理论学派和系统管理学派,以及社会学上的组织社会学等都有很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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