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股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500页(339字)

优先股是股票中的一种,优先股持有人有权获得股利,但其股利为面值的一确定百分比。

该百分比被称做股息率。优先股的重要特点是:①发行人对优先股持有人所允诺的回报是固定的;②优先股持有人在股息支付及破产时的资产分配方面相对于普通股持有人享有优先权;③优先股持有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公司经营重大事件也无投票权。优先股有四种:①固定股息率优先股,只要优先股未得清偿则其股息率就保持固定。

②可调整股息率优先股,其股息率每季度制定一次。

③拍卖优先股,股息率定期制定,通过由当前持有人和潜在买家参加的拍卖过程而制定。④再销售优先股,股息率由一位重新设定股息率以使任何优先股都可按平价提供,且可按原始发售价格予以再销售的再销售代理人定期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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