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债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511页(497字)

债券的发行者将住宅抵押凭证、住宅抵押贷款等汇集起来,并以此为担保而发行的债券。

发行抵押担保债券在某种程度上是为了解决住宅抵押凭证在到期偿还时现金流动不稳定的问题,即将原有的住宅抵押证券再次加工,形成二次证券。

抵押担保债券于1983年6月首次在美国由联邦住宅贷款抵押公司发行。此后,其发行量逐年增加,1986年即超过3亿美元,目前,该债券已在住宅抵押融资中占有重要地位。这种债券的发行通常采用以下形式:即以证券公司设立的票据公司为其发行人,收买住宅抵押凭证,并设立集中资金,再以此作为担保同时发行3~4组债券,发行者以抵押集合金每月所产生的流动资金为资金来源,在对各组债券的持有人支付利息的同时,只对其中的某一组债券的持有人偿还本金(可以通过抽签进行选择),这样通过依次偿还各组债券的本金,使得债券市场形成具有不同偿还时间债券构成的序列。

与传统的住宅抵押债券相比,这种债券具有本金偿还时间顺序相对稳定,不同的投资者可选择期限不同的各组债券等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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