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牺牲说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524页(384字)

亦称“义务说”。

西方税收学说之一。由德国着名经济学家瓦格纳(A.Wagner)所主张。

财政牺牲说认为:租税是国家因维持公共服务的需要,向人民强制课征的金额,此举对人民来说是一种牺牲,在国家为一种强制,其间并无报偿和交换关系存在。

瓦格纳认为,租税是国家及其他强制团体,为支付一般经费利用其主权,根据一定原则及标准强制地令人民分担的公课。

这种认为税收是国家的一种强制索取,是人民的一种应有的牺牲,国家可以强制人民纳税,不必考虑人民是否从国家活动中得到何种利益的牺牲说,实际上为国家肆意索取,全面干预制造了理论根据。瓦格纳在指出纳税对人民是一种牺牲的同时,又强调这种牺牲必须公平,也即牺牲平等问题。

他力主赋税的多少必须根据公民的负担能力而定,不符合实际税负能力的牺牲,对纳税人而言是一种不公平,对国家也会产生一种不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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