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运港船上交货价
书籍:简明经济百科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782页(666字)
英文价格术语是F.O.B.。
简称船上交货价,习惯称为“离岸价”,这一价格术语是指卖方负责在装运港将合同规定的货物装到买方指定的船上,并负担货物装船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买卖双方的责任如下:
卖方责任:(1)负责在约定的港口和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2)负责货物装船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3)负责办理出口手续,并提供有关货物出口的许可证件。
(4)负责出口税。(5)负责提供有关货运单据。
买方责任:(1)负责租船订舱、支付运费,并将船期、船名及时通知卖方。(2)负责货物装船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3)负责办理保险及支付保险费,办理在目的港的进口和收货手续。(4)接受卖方提供的货运单据并支付货款。
采用船上交货价格术语时,还应注意风险和费用的划分问题:以装上船为界限,货物装上船以前的费用和风险由卖方负责,以后的由买方负担。但装船的概念有各种不同的解释。
有的认为货物运至船只吊货钩所及之处就算装船;有的认为货物要越过船舷;有的认为货物要装到船上;有的认为装到船舱才算装船。我国对风险的转移以船舷为界。还有装入船舱后的理舱费、平舱费由谁负担的问题也有不同的解释。为明确责任和费用的划分,F.O.B·价格术语产生了下列几种变形:F.O.B.班轮条件;F.O.B.吊钩下交货;船上交货并理舱;船上交货并平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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