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税环节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541页(581字)

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最终消费的整个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课税环节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课税环节是指全部征税对象在再生产中的分布。

如所得税分布在分配环节,流转税分布在流转环节等。

课税环节制约着税制结构,对取得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有重大影响。狭义的课税环节是指应税商品在流转过程中应纳税的环节。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从生产到消费通常经过产制、商业批发、商业零售等环节。

由于各商品从生产到消费这一过程经过的环节不同,有的只经过一道环节,有的则经过二道环节甚至更多,因此如果对所有环节都征税,就会造成同一商品的零售价格中包含的税额不同。课税环节一般是按照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商品流通,便于控制税源和保证财政收入及时稳定等原则来确定。选择课税环节,要和价格制度、企业财务核算制度相适应,同纯收入在各个环节的分布情况相适应,以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便于控制税源。

根据课税环节分布的数量不同,税收课征制度可以分为“一次课征制”、“两次课征制”和“多次课征制”。一次课征制,是指一种税收在各个流通环节只征收一次税。两次课征制,指一种税收在各个流通环节选择其中某两个环节课税。

多次课征制,指一种税收在各个流通环节选择两个以上的环节征税。不同税种规定的课税环节不同,同一税种针对不同情况也规定有不同的课税环节或几个课税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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