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投资利润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580页(928字)
保险企业的利润基本上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承保利润,即总的保费收入减去总的赔款和费用支出;二是投资利润,即在大规模保险经营的条件下,保险基金中总有一部分处于暂息状态,保险企业在资金投放活动中所得到的纯收入就是保险投资利润。
根据保险资金的特点及其运动的内在要求,保险资金的运用应该遵循以下三个原则:①安全返还原则。对保险企业来说,保险基金是它对全体被保险人的负债资金,这部分资金最终要用于对被保险人的经济补偿。所以为了保证保险公司能顺利实现经济补偿的职能,并且具有经营的稳定性,就要求保险资金的运用必须以安全返还为前提条件。②盈利性原则。
盈利是商业保险的根本目的,因此保险资金的运用也必须追求盈利。较高的保险投资收益,不仅会给保险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也会带来很好的社会效益。③流动性原则。这是保险资金的特点所决定的。保险事故的发生是随机的,因此保险企业必须随时能够支付保险赔款。
为了保证保险公司的经营稳定性,也是保证对广大被保险人的偿付能力,各个国家的保险法都对保险资金的运用作了明确的规定。
保险资金的投向大致上有存入银行、买卖国家债券、买卖股票、不动产投资、抵押放款、较大的长期项目投资等,不同的国家对各个投向的比例也作了不同的规定。
当今,国际保险市场特别是西方国家的保险市场的竞争异常激烈,所以保险费率一降再降,导致承保利润极低甚至是负数。
迫使各保险公司不得不加大保险资金运用的力度,以维持本企业经营的稳定性。瑞士再保险出版的Sigma杂志对西方6国(美、日、德、法、英、瑞士)1975~1992年期间财产保险的盈利情况进行了统计。
在这18年中,只有日本和德国的承保利润率是正数,分别为0.33%和0.51%,其余4国财产保险的承保利润率都是负数,美国为-8.20%,法国为-11.62%,英国为-8.72%,瑞士为-8.48%。
相反,它们的投资收益率(投资收益/保费)却是相当可观的,美国为14.44%,日本为8.48%,德国为8.72%,法国为13.01%,英国为13.29%,瑞士为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