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一切险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583页(225字)

是工程保险的一种。

其具体保险标的是:工程项目的主体,如各种建筑物;工程用的机械设备;第三者责任等。该险种承保的风险是:①洪水、地震、暴风雨等自然灾害;②火灾、爆炸、飞行物体坠落等意外事故;③盗窃、疏忽、过失、恶意行为等人为风险;④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引起的事故;⑤清理现场的费用;⑥一般还加保第三者责任保险,即因施工而造成他人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

由上述原因引起的经济损失,保险公司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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