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项目下货币可兑换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615页(487字)

指取消对国际收支资本和金融账户交易实施的外汇管制,如对资本项目下外汇交易实行的数量限制、税收和多种汇率等。

这样定义的资本项目下货币可兑换与资本项目自由化有很大区别,后者不仅包括取消对资本项目交易的外汇管制,而且对外开放资本市场和银行业、保险业等服务业。与经常项目下货币可兑换不同的是,资本项目下货币可兑换并不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员国必须履行的义务,国际货币基金协定中也没有相关的要求,反而允许成员国对资本流动采取必要的管制。这当然是反映了80年代以前的国际货币制度的特点和国际资本流动的状况。从70年代末期以来,国际金融全球化、自由化和管制的放松逐步形成了一个新的潮流,很多国家在过去的20年里相继实现资本项目下货币可兑换和金融自由化,这一趋势在经合组织、欧盟和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法规中得到反映,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也正在讨论如何将资本项目自由化纳入基金的协定之中。

但亚洲金融危机的暴发,却又引起人们对金融自由化的重新审视,人们在肯定这一发展潮流的同时,对资本项目自由化的条件和顺序及如何加强对短期资本流动的监管给予高度的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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