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升级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663页(354字)

即对最终制成品所征收的关税高于中间产品所征收的关税,而对中间产品所征收的关税又高于原材料所征收的关税。

这种现象被称为关税升级效应,也就是随着加工程度的深入,税率不断提高。例如,1980~1987年,发达国家对于原材料征收的平均关税税率为0.3%,半成品的平均税率为4%,最终产品的平均税率为6.5%。

发达国家的这种关税升级制度目的在于“鼓励”发展中国家出口初级产品,并限制其制成品的进口,这对发展中国家制造业的发展和制成品出口非常不利,因此发展中国家曾多次强烈要求发达国家改变这种关税升级制度。

世界贸易组织明确指出限制关税升级制度。最终取消这种不合理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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