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界最小努力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746页(580字)

美国经济学家哈维·莱宾斯坦认为:经济发展过程是提高收入的力量(由上一时期的收入水平和投资水平所决定)和压低收入的力量(由上一时期投资规模和人口增长速度所决定)相互对立、相互制约的抗争过程。

在发展中国家,后者总是超过前者,这一方面是由于人口增长的速度快于收入增长的速度;另一方面则是由于人口增长对人均收入提高的抑制作用。其中不仅表现为人口规模对总收入的均摊,而且表现为人口和劳动力的增加导致劳动的边际生产力下降,使收入不能相应增加。

要使一个国家摆脱这种“贫困恶性循环”并走向持续发展的道路,必须有一个最低限度的外部刺激,使提高收入的力量超过压低收入力量的最高限。这个最低限度的外部刺激就是“临界最小努力”。

通俗地说,莱宾斯坦认为,要使一个国家经济起飞,必须有足够克服那些抑制发展因素的努力,即为摆脱“贫困恶性循环”所必须付出的“临界最小努力”。

莱宾斯坦认为,一项发明或一笔最低限额的投资都可视为外部刺激。但作为“临界最小努力”。这种刺激必须足以使提高收入的力量超过压低收入的力量,即收入增长的速度必须快于诱发性人口增长的速度,从而在消费水平提高的前提下,使储蓄和投资增加。

一些发展中国家之所以尚处于“贫困恶性循环”状态,就是由于其外部刺激尚小于“临界最小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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