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典宪章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959页(756字)

1933年国际现代建筑学会(CIAM)在雅典举行会议,中心议题是城市规划,会议通过了一个集中反映现代建筑学派观点的“城市规划大纲”,这个大纲后来被称为“雅典宪章”。

雅典宪章从当时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实际出发,提出了城市要与其周围影响地区作为一个整体来加以研究,城市规划的目的是解决居住、工作、游憩与交通四大活动的正常进行。雅典宪章针对居住、工作、游憩与交通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城市功能分区的规划建议。雅典宪章认为,居住方面的主要问题是:人口密度过大,缺乏空地;太接近工业区,生活环境易受污染;沿街建造居住房屋,易受交通噪声影响,并且采光条件差。建议居住区应使用最好的地段,并根据每个地区生活情况的因素拟定不同的人口密度,在人口密度较高的地区建设高层集体住宅。工作方面的主要问题是:工作地点在城市中的布置没有考虑与居住区的关系,过远的距离形成了过分拥挤的人流交通。建议有计划妥善地处理城市工业区、商业区与居住区的关系,使工作地点与居住区的距离便于使用者能够迅捷到达。游憩方面的主要问题是:城市绿地面积少,而且布置不当,无助于改善居住环境。建议在新建居住区时留出足够的空地进行绿化和文化娱乐建设,在市郊保留良好的风景地带。

交通方面的主要问题是:由于交通工具的进步,使得原来狭窄的街道已不能承受当时交通的压力,城市中心地带过分集中的行政、商业、文化娱乐设施进一步加剧了市中心交通的拥挤程度。建议从城市整个道路系统入手,依据车辆行驶速度进行道路功能分工,依据实际调查得到的统计资料对道路宽度加以确定,在调整城市功能分区后建立统一的交通网。雅典宪章是国外近代城市规划的历史性总结,是城市规划理论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它的基本思想已成为西方城市规划学科的主要内容,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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