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基础设施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961页(669字)

基础设施一词英文为Infrastructure,它来源于拉丁文Infra(意为下部、下层)和Structure(意为结构、建筑物)。

基础设施作为一个经济术语,是20世纪40年代末才出现于经济学文献和着作之中的。关于基础设施的定义在各国的着作中不尽相同。如美国《城市百科全书》认为,“基础设施是促进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条件。包括交通运输、通讯、动力、商业设施、住房、学校的娱乐设施”。

美国《现代经济词典》这样认为,“基础设施即社会间接资本,包括运输和通讯系统、电力设备以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还可以包括人民受教育的水平、社会风尚、生产技术以及管理经验等无形资产。”迄今为止,国内外学者对城市基础设施的定义还没有统一的认识,但对它指的是国民经济体系中那些为社会生产和再生产提供一般条件的部门和行业的总体看法是一致的。

基础设施这一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基础设施是指供水、供电、运输、通讯等“有形”资产部门;广义的基础设施还包括科学、文教、卫生等“无形”资产部门。人们讲基础设施时,一般侧重于狭义的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既然是为社会生产和再生产提供一般条件的部门,城市基础设施自然也就是为城市社会生产和再生产提供一般条件的部门。城市基础设施对整个城市和城市经济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大系统,一般来说,它由六个子系统构成:①能源系统;②水资源及给排水系统;③交通系统;④邮电通讯系统;⑤环境系统;⑥防灾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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