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期货交易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1027页(500字)

以签订或买卖期货合约形式达成的农产品交易。

期货合约即在交易所达成的、所交易商品质量、数量、交割地点和时间均标准化的,受法律约束(票据交换所以履约保证金担保)的,以公开竞价形成产生的交易价格,远期交割某一特定商品的合约。谷物(玉米、小麦、大米等)、油籽油料、畜产品(等)、木材、棉花、橙汁、糖、可可、咖啡等农产品,由于符合期货交易品种的一般条件:便于贮藏运输,可以进行实物交割;商品同品质,可以使用标准化合约;市场价格经常出现波动,存在明显的价格风险;有发达的现货市场作基础,有足够的市场参与者,而成为重要的实物期货。

事实上,美国(全球)的第一家期货交易所,就是1848年由82位谷物交易商和面粉加工商发起组建的芝加哥谷物交易所(CBOT),1865年出现的第一张标准化期货合约是谷物交易合约。

农民、商业机构和加工商利用期货市场价格与现货市场价格在运动方向上的趋同性,通过在期货市场采取一个与现货市场相反的交易部位达到盈亏互补的目的,即套期保值。而农产品的投机者承担了套期保值者试图回避的价格风险,以获得风险收益,也促进了市场的流动和价格的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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