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1052页(657字)

系统、全面地评价与分析某一拟建项目对环境的潜在影响,以及减少这些环境影响的备选方案的方法程序即环境影响评价。

它是由有关部门独立地进行的。拟建的新装置可能会对周围的自然环境及社会环境造成影响。

它的潜在影响随项目的类型与规模不同而不同。

它可能影响环境的一个或若干个组成部分,可以立即或滞后地、直接地或在过程链终端处造成影响。

因此,必须以系统的方法来鉴别与评价。环境影响评价以环境影响报告为依据,它包括与评价某一项目潜在影响有关的一切数据和资料。

如:项目本身的情况、项目所处地区的环境状况,以及项目施工过程中和投产以后对周围地区的环境影响状况等。各国对其规范各不相同。

在有些国家,如德国,只对大型项目(电厂、机场、高速公路、新建水泥厂等)才强制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在其他一些国家,如瑞士,即使对较小的项目也要求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律规范规定了所需要的数据资料和必须进行评价的项目与设施(类型、规模)。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可发现潜在的环境问题,并提出项目修改的建议。

环境影响评价可根据不同的评价对象和评价要求,或者只作污染物扩散的环境影响评价,或者对大气、水、土壤、生物等环境要素分别进行单要素影响评价。污染物扩散的环境影响评价一般采用大气或水体的扩散模式进行估算。全面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有重叠法、矩阵法、环境评价系统法等。这些方法均把区域环境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进行综合分析。污染物扩散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有扩散计算法、扩散——净化综合计算法、区域环境污染的综合分析法等。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