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奎那,T.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西方经济学大辞典》第1134页(885字)

1225~1274

欧洲中世纪的着名神学家、经院哲学家。

出身于意大利贵族家庭,曾在蒙德·嘎西诺的修道院和那不勒斯大学学习,20岁时加入多米尼克教团,被派往巴黎在神学家亚尔贝兹·格努(A.Magnus)指导下研究神学。1259年任罗马教庭神学顾问和讲席,被教会吹捧为“神学泰斗”。他的着作以《神学大全》(Summa Theologica,1266~1273年出版)为代表,其经济思想包含在对宗教教义的解释中。

阿奎那为封建等级制辩护,他宣传上帝创造万物,人本来就有高低贵贱之分,上等人统治下等人是上帝的安排,是自然的、永恒的。

他维护封建主的私有财产制度,宣传私有制是由人的理性创造出来的,理性则出于上帝的意志,私有制使人们关心自己的事情,人类的事务将因而管理得更有秩序,从而有利于社会和平安定。

他主张自然经济,认为以获取食物、牲畜等自然财富为目的的生产活动是正常的经济活动,以获取金银为目的的商业活动,是不自然的。

他认为商品交换应当实现“公平价格”,即买卖双方都不吃亏,以生产商品时耗费的劳动为基础的价格来进行交换。在他看来货币只是便于交换的工具,交换的目的应是获取满足需要的使用价值,反对以谋利为目的的大商业,反对高利贷。

这时因贵族中经商放高利贷的人增多,他的解说中增加了一些为商业和高利贷开脱的观点。如认为商人贱买贵卖虽不公平,但如所得收入仅为了维持家庭生活或帮助穷人,其生活状况不超出商人等级的水平,就不应受到指责。关于利息,他原则上认为出借货币不应取息,但由于出借货币会蒙受损失和冒风险,则取息也就不应受到指责。这反映了封建社会末期统治者对商业和高利贷态度的变化。

阿奎那不仅在当时很受封建统治者推崇,到19世纪末,教皇利奥13世还曾颁布一道通谕,确认他为不容动摇的神学权威,至今他的学说仍然是天主教所尊奉的正统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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