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回回抹杀羊做速纳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北地区卷》第166页(272字)

“速纳”,元代阿拉伯-波斯语的音译。其意为“习惯”、“行为规范”、“教律”等。做速纳即按伊斯兰教规行事。元世祖至元十六年(1279)十二月二十四日,曾发布“禁回回抹杀做速纳”的圣令(“抹杀”是指回族人按教规用断喉法杀羊)。必须按蒙古人剖胸杀羊的办法。凡违令者以同样断喉法处死。禁令实施六七年后,回族中有财势者用重金赠与丞相桑哥。劝其向忽必烈禀报:回人都走了,回回国的商人也不来做买卖了,珍贵货物运不来,关税收入减少。这都是因为禁止回回断喉杀羊的结果。后来忽必烈只好废弃前令,允许用断喉法宰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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