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支出课税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公共经济学大辞典》第488页(7852字)

【内容介绍】:

1.引言

直接对个人消费支出征收的可能性吸引了许多经济学家的注意力,这至少从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就开始了。

这种税一直被看作是对所得课税替代,更严格的说是对个人所得税的替代,或至少是所得课税的补充(Andrews,1980)。“支出”或“现金流量”税与比较传统的所得税之间的根本差异在于,前者对用于储蓄(即投资)的个人所得部分免税。

由于所得不是被储蓄就是被消费,所以支出税是落在消费上。

与间接消费税(如增值税和销售税)不同,支出税是一种个人税。

因此,税收义务经修改可以适应纳税人的经济状况,特别是对个人消费课征的这种直接税可以是累进的。

到目前为止,支出税还只停留在经济学家们的设计之中,在现实中很少有实践的例子。只有印度和斯里兰卡在经济学家尼古拉斯·卡尔多的建议下于1960年左右实施过一种支出税,但在其后很快就废除了。斯里兰卡在1976年再次使用了这种税,但是在1977年再次废除了它。

这两个国家都是把这种支出税作为个人所得税的一种补充来实施的。近年来,采用支出税的可能性在美国(U.S.Department of the Treasury,1977)、英国(Institute for Fiscal Studies,1978)和瑞典(Swedish Government Commission on Taxation,1978)等国家引起关注。在过去的10余年间,增值税在许多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广泛而成功地实施,对决策者和经济学们的支出税认识产生了混合影响。一方面,增值税的流行又使人们对消费作为税基的兴趣复活了。

另一方面,间接消费税的多种功能及其贡献又使人们对是否需要额外税收工具实现同样的宏观经济总体目标产生了怀疑(Escolano,1995,p.50-54)。可以说,直接消费税的未来关键在于所得税作为收入再分配的工具所表现出来的缺陷,而不在于消费作为税基的相对优势。

2.支出税的理由

2.1 效率与中性

通常认为,消费税同所得税相比的主要优势之一就是具有经济效率。

这两种税的差别是由“双重征税”所引起的,即投资收益要缴纳所得税。按照传统的所得税制,所得在它最初被挣到时就要被征税;另外,如果所得中的一部分被储蓄起来用于日后消费,那么储蓄的收益每年还要被征税,这实际上降低了储蓄所获得的利率。因此,在专用于储蓄的税前所得数量既定的情况下,所得税会通过两种方式降低该所得的收益:第一,通过对最初的收益征税,这减少了最初可用于储蓄的资金数量;第二,通过对储蓄的收益征税,这种所得税降低了最初储蓄额所获得的收益。第一种影响实质上通过减少最初的储蓄数量,按税率的比例降低了未来的所得流量。第二种影响则通过降低税后利率,进一步降低了未来的所得流量。

当最初的储蓄决策与最终的消费过程之间存在着很长的时滞时,这两种效应相互增强。这是因为多时期低税后利率的综合效应在以复利计算的税前收益率和税后收益率之间形成一个很大的“楔子”。

由于大多数家庭的储蓄决策是出于比如遗产、退休、意外医疗支出等动机,要长期推迟消费,故这种效应尤其重要。例如,如果税前的储蓄年利率是10%,而所得税率是30%,一年之后的税后收益率将是7%(与相应的税前收益率相比低了30%)。

然而,在相同的利率和税率的假设条件下,20年之后的税后复利率要比相应的税前利率低50%。总之,所得税降低了在不同时期的配置消费而可利用的所得数量,而且还以递增的比率惩罚了向未来配置消费。

所得税和消费税都降低了在任一既定的一生所得下可获得的消费流量(一生所得是经济行为主体的当前和未来所得流量的贴现值),故减少了实际所得。消费税通过提高既定消费数量的价格(其程度与纳税义务一致)降低实际所得,所得税则通过直接以税收形式拿走一部分收益而降低实际所得。

此外,所得税还通过降低税后利率改变了与当前消费相比的未来消费的相对价格,也就是说,所得税使得为了获得既定的未来消费而必须放弃更多的当前消费。相反,消费税在跨时消费配置方面是中性的,因为它对消费支出课税而不取决于它的时间安排。特别是,消费税没有在税前利率与税后利率间产生楔子,因此就没有惩罚延迟消费(即储蓄)。

值得注意的是,对年度消费课征累进直接税会扭曲消费的跨时配置。

对年消费支出课征累进税率将鼓励消费在年度间的均摊,以避免进入到较高的纳税档次。然而,这种效应是由于税基的年度特征与消费-储蓄决策的较长期界之间的差异所致。如果税基是一生消费的现值而不是年度消费,那么对在年度间均摊消费支出以避免进入较高税率档次的刺激就会消失。在累进税率的年度所得税的情况下,也会出现类似的效应,它将产生对均摊所得的刺激。

尽管所有税种都会扭曲价格,因此造成效率损失,但是所得税所产生的扭曲破坏性更大些。由于惩罚储蓄且更为严重地阻碍了长期储蓄,因此所得税将总是减少经济中可用于生产性投资的资金数量,而较低的储蓄和投资率又将阻碍经济增长。

相反,消费税不会有类似的负效应。首先,消费税没有降低税后利率,因此就不会抑制储蓄。

其次,相对于消费品而言,消费税降低了投资品的价格。可见,所得税的扭曲不利于储蓄和投资,而消费税的扭曲则正好相反。

2.2 公平

选择消费作为直接征税的税基出现的争议最大的问题也许是它对公平影响。根本性问题就是:这种税的税收负担是否按照个人的支付能力或者按照他们利用社会产出的程度在个人间进行分配。

所得税的支持者用黑格-西蒙斯所得作为消费能力的增长。根据这一观点,所得即支付能力是征税的标准。相反,支出税的支持者根据霍布斯的观点,认为按消费比按所得征税更公平。这一观点的依据是:生产要素按照其边际生产率的比例获得报酬。

因此,总所得衡量了构成个人贡献给社会的资源的经济价值。所得越高说明贡献的经济价值越高,而消费越高意味着对社会提供的商品和劳务的使用越多。

对税收负担分配的正确标准的判定最终可能超出了经济学的范围,经济分析只能澄清不同选择的含义。

在实践中,无论是所得税还是消费税都没有准确地命中他们预定的目标。

可以征税的所得来源并不能完全代表支付能力,要想全面揭示这种潜在能力,还应该包括用在闲暇上的时间和生产性资源以及其他非市场行为。因为,这些资源不然的话可以用到能够取得报酬的活动中,故它们是个人支付能力的一部分。

同样,消费者直接拥有的时间和资源的直接使用也不能总是有效地被课以消费税。

另一个问题就是在支出税下对赠与和遗产的处理。

他们应该被看作是捐赠者的消费,应当纳入捐赠者的税收义务中。另一种看法是,因为只是财产的转移,并没有减少可利用的商品和劳务的数量,所以可以考虑免除遗产和赠与的税收。第一种处理与纳税单位的个人主义的定义一致,而第二种处理可能依据的是纳税主体的家族选择。

从一生角度来看,通常认为支出税与工资税是等价的。

因此,支出税给工资收入者造成极其沉重的负担。不过,这种等价关系只有在极其严格的条件下才能成立。这些条件是:在引进支出税时不存在初始财富;不允许人们向未来遗赠财富;不存在累进税制。

在这些条件下,个人一生收入的惟一来源就是劳动,而且全部收入最终必须用于消费。因此,支出的贴现值必须等于劳动所得的贴现值。但是,如果把最初存在的财富存量考虑进来,支出税实际上就等同于在征收工资税的同时对最初财富一次性征税。

此外,当赠与和遗产被当作消费课税时,对现有财富初始征税在财富每次转移时都要被重征。最后,如果税率是累进的,纳税义务的贴现值将取决于消费随时间推移的分配。如果消费被集中到某些时期,那么通常它所产生的总纳税义务就要高于消费在各时间段内均摊所产生的总纳税义务。因此,在存在累进性的情况下,如果劳动所得的时间分配与消费支出的时间分配不同,那么消费税与劳动税间的等价关系(即使在它们的税率结构相同)将不存在。

因此,如果税制设计得合理,消费税不一定对劳动所得和其他来源所得区别对待。

3.个人消费税的类型

前文已分析了实施直接消费税的不同可能性,下面列出三种税收模式,都是经济学家和决策者关注的各种建议。

第一种模式是个人支出税(personal expenditure tax),它类似于传统的所得税,但允许扣除储蓄或投资账户中的净存款。第二种模式是以一生消费为目标,允许纳税义务跨时平均,即所谓的规划现金流量税(blueprints cash-flow tax)。第三种模式是工资税加上企业现金流量税即所谓的双层现金流量税(two-tiered case-flow tax),这种模式的想法更宏大,因为它试图替代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3.1 个人支出税

这种税也称为个人现金流量税。支出税的基本思路是:所得减去净储蓄等于消费,这实质上把所有现金内流量加总,如工资、转让、过去储蓄的现金收益以及负储蓄(即财产销售)。购置合格资产的所有支出从该总额中扣除。因此,这种方法是以现金流量来计算消费。

对储蓄和投资的处理是这种税区别于传统所得税的核心特征。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界定合格的个人账户,应该包括试图从税基中扣除的任何储蓄或投资。这些账户的税收待遇是逆现金流量为基础:在个人消费税制下,对合格账户的运营征税与标准的现金流量税制下的征税相反;流出要从税基中扣除,而流入则要包括在税基中。也就是说,任何存款都是可扣税的,而任何提款都是要征税的。贷款和其他形式信贷的处理都将遵循同样的现金流量原则。

贷款的提取是应税的,而归还本息则是可扣税的。现金流量账户避开了责权发生制所得税的许多实践问题。

因此,应计的利息、股息和资本利得与这种税无关,它们被看作是发生在这些账户内的经营而不需要受税务管理的控制。

企业家的所得和非公司企业提出了与传统所得税制遇到的类似问题。

不过,他们的待遇也可以遵循现金流量法:在合格的投资账户下,对企业和纳税人间的现金流量的课税,与传统的企业现金流量税下的征税相反。流入(从纳税人到企业)免税,而流出(从企业到纳税人)则征税。在这一年度中,对企业的净贡献可以扣除,而所得到的任何现金都要包括在税基中。

所得税的另一个问题是对诸如房子、汽车等消费者的这类耐用消费品给予适当待遇的界定问题。从理想上说,对于要求扣除的最初花费在耐用消费品上的数量应该与其后包括在税基中的从中获得的服务流量的待遇一致。但是,由于实践的和管理上的困难,很可能对消费者的耐用消费品支出给予了特殊待遇。一种可能的方法就是税收预付方法(tax-prepayment method)。这就意味着不允许对耐用消费品支出扣除,即把它们当作当期消费。

相应地,日后从耐用消费品中获得的消费流量亦不征税。特别是,如果它们后来被卖掉了,其销售收入免税。

然而,如果支出税的税率结构是累进的,那么对于家庭耐用消费品的大规模支出就不得不给予特殊待遇。

为一些诸如房子这样的耐用消费品的融资,通常要采取贷款和个人储蓄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彻底的现金流量待遇,这两种来源都要全部包括在税基中,这导致很高的税率。有两种办法可以解决这一问题。

第一种方法就是允许某些形式的跨时税基平均化,诸如结转规定。第二种方法就是对融资来源也适用税收预付待遇。

因此,在选择贷款的情况下,它们的经营活动不会产生纳税义务,而它们的偿还则不能扣除。

同样,专用于某种购买的储蓄不能扣除,从储蓄账户中的提款也不纳税。

3.2 “规划”现金流量税(BCT)

这种税是在美国的“基本税制改革规划”的“现金流量税”下提出来的(U.S.Department of the Treasury,1997)。它与上述所说的支出税的主要区别在于,它广泛地使用了税收预付方法。

按照税收预付方法,一种资产的购买并不是可扣除的费用,该资产日后产生的收益流(包括收益和销售收入)也不纳税。规划现金流量税通过给个人提供广泛的余地,在储蓄的标准现金流量待遇与税收预付待遇之间做出选择,使纳税义务跨时平均。

由于规划现金流量税的税率结构是累进的,所以个人在其消费支出相对较高时就会选择储蓄的现金流量待遇。

相反,当应税消费支出相对比较低时,纳税人就会选择储蓄的税收预付待遇。

这税制的关键特征就是纳税义务的延迟只能有代价地获得。当纳税人选择了一种资产的税收预付待遇时,税基就是最初的购买成本。然而,当纳税人选择的方法是现金流量待遇时,纳税义务最终将按这种资产融资的消费流量估定,其中包括这种资产的本金及其收益。因此,应纳税款的延迟是有成本的,这一成本就是这种资产的收益所支付的税收。

这样说来,规划现金流量税的税基就是纳税人一生消费的贴现值。规划现金流量税就可以看作是对个人为其余生的消费筹措资金的财富数量课征累进税收。通过允许纳税义务跨时平均化,规划现金流量税就不会受到一生的收入格局差异和纳税人之间消费格局差异的影响。

3.3 双层现金流量税

这种税的思路起初按单一税率课征(Hall and Rabushka,1983,1985),以后又有人建议按累进税率征收(Zodrow and McLure,1988)。

这种税的基本特点是管理简化。这种税制由两个不同的税种构成:第一,对劳动所得征收个人税,可按累进税率课征;第二,类似于核算制增值税(accounts-based VAT)的企业现金流量税,但是允许扣除工资。双层现金流量税就是想取代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

企业税的税基是增值额,按现金流量法计算,减去对雇员的支付。因此,这一层就类似于R税基(即以实际交易为税基)的公司现金流量税(Shome and Schutte,1993),也可以看作是允许雇员支付额外扣除的核算制增值税。另一层是个人税,它的税基是劳动所得。

因此,尽管对雇员的支付可以从企业税的税基中扣除,但是,在个人税下它们要纳税。因此,这两种税的组合类似于对消费课征的税种,如增值税。

尽管这种类型的消费税具有简化和低管理成本等一些优点,但是,它的合理性被发票制增值税(invoice-based VAT)的广泛成功地利用所淹没。

此外,它对劳动所得的差别待遇,很可能就被看作是不公平的。而劳动所得很可能按累进税率征税,而用个人的其他所得来源融资的消费就不得不通过单一税率来课税。。

【参考文献】:

公司现金流量税(Corporate Cash-Flow Tax)

Andrews, W. D., 1980, A Supplemental Personal Expenditure Tax, in J. A., ed., What Should be Taxed: Income or Expenditure? Brookings Institution.

Escolano, J., 1995, Taxing Consumption/Expenditure Versus Taxing Income, in P. Shome, ed. , Tax Policy Handbook, IMF.

Hall, R. E. and A. Rabushka, 1983, Low Tax, Simple Tax, Flat Taxes, McGraw-Hill.

Hall, R. E. and A. Rabushka, 1985, The Flat Tax, Hoover Institution Press.

Institute for Fiscal Studies, 1978, The Structure and Reform of Direct Taxation; Report of a Committee Chaired by Professor J. E. Meade, Allen and Urwin.

Shome, P. and C. Schutte, 1993, Cash-Flow Tax, Staff Papers 40, IMF.

Swedish Government Commission on Taxation, 1978, Progressive Expenditure Tax: An Alternative? A Report of the 1972 Government Commission on Taxation, Liber Forlag.

U. S. Department of the Treasury, 1977, Blueprints for Basic Tax Reform,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Zodrow, G. R. and C. E. McLure, Jr., 1988, Implementing Direct Consumption Taxes in Developing Countries, Policy, Planning, and Research Department Working Paper No.131, World B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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