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译林出版社《新编二十世纪外国文学大词典》第1082页(731字)

接受理论又称接受美学,是兴起于本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一个影响极大的文学批评流派。

它由德国康士坦茨大学教授汉斯·罗伯特·斯和沃尔夫冈·伊瑟等5名文学理论家创立,被人称为“康士坦茨学派”。促成接受理论发生的思想理论渊源是现代阐释学,而促进接受理论广泛传播的理论动力是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1967年尧斯发表《文学史作为对文学理论的挑战》一文,对影响欧美半世纪之久的“新批评”方法发起攻击。1970年伊瑟发表《文本的召唤结构》,认为文学作品中有许多“意义不确定性”和“意义空白”,它们决定了作品的“召唤结构”,这是文学接受得以实现的关键。

这两篇文章奠定了接受理论作为独立学派的基础。接受理论主要研究一个艺术作品在各种不同的社会历史背景中具有各种不同的意义结构,即从文学史的角度来看待文学的接受问题。

接受理论认为,过去的文学史只是作家和作品的历史,忽略了读者的作用。然而,文学作品不是对于每个时代的读者都以一种面貌出现的客体,而是时刻等待着阅读活动中产生的、不断变化的反响。

接受者的阅读、理解过程是一个复杂的运动过程,阅读者必须进行联想,以填补文本跳跃的空间和时间,对文本的意义进行推断。

只有阅读活动才能将作品从死的语言材料中拯救出来,并赋予它以现实的生命。没有接受者积极的、连续的参与,文学作品实际上就无所谓存在。由于作品文本既有背景又有前景,既有不同的叙述和看法,也有不同意义的层次变化,并且由于接受者的天资经历和文化修养的千差万别,又有时代变迁的影响,因此接受者对作品的理解、领会以及所赋予意义的变化范围也异常广阔。

接受理论看到了完整的文学活动中读者的重要作用,为当代文学批评增添了重要一页。它在70年代得到广泛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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