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广东人民出版社《哲学辞典》第259页(1158字)
拉丁语socialis——社会的) 因旨在实现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社会主义革命的结果而产生的一种社会制度。
社会主义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而生产资料公有制又以不存在剥削阶级和人剥削人的现象、以社会成员同志式的合作和互助关系为前提条件。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已消灭了一切社会压迫和民族的不平等,消灭了城市和乡村、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的对立(虽然它们之间仍保存着本质差别)。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有两个友好阶级——工人和农民,还有一个社会集团——知识分子。阶级之间和社会集团之间的差别正在逐步消失。
所有社会集团之间关系的特点是社会政治上和思想上的一致,各社会主义民族之间关系的特点则是友好、合作和兄弟般的互助。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以公有制为基础来实现国民经济和整个社会的有计划发展。社会生产的发展是为了越来越充分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和文化需要。社会生活建立在广泛民主的基础上,建立在吸收劳动人民积极投身社会生活的基础上。
社会主义的民主制度保障了各种社会权利,如劳动权、休息权、保健权、老年受保障权、居住权、免费受教育权、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等等;还保障了各种政治自由,包括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出版自由、结社自由、集会自由、游行示威自由、参加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自由。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力还没有发展到足以保证产品极大丰富的程度,而劳动也还未成为全体社会成员生活的第一需要。因此,在社会主义社会里,物质财富的分配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在苏联,社会主义已取得了完全彻底的胜利,并已建成了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亦即达到了共产主义社会形态初级阶段的最高发展时期。
在其他一些社会主义国家也正在建设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成熟的社会主义拥有强大的物质技术基础,而且这一基础依靠科学技术革命所取得的成就正以稳定的高速度日益增长。
在这里,社会主义所有制正逐步提高到更高的社会公有化水平;满足人们需要的程度正愈益充分和稳定;社会结构的特点是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牢不可破的联盟。社会关系和民族关系的发展,导致了人们新的历史共同体的形成,这个新的历史共同体就是苏联人民,其特点是:思想上和政治上坚如磐石,工人阶级起着主导作用,人们团结在苏联共产党周围。
政治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教育水平的提高,文化的发展,科学世界观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体系占据的统治地位,这一切反映出人们精神生活的充实、丰富。在这样的社会里,社会主义的原理正不断得到发展和巩固,在这些原理的基础上对一切社会关系进行着改造;先前存在的非社会主义成分之残余正逐步地从经济领域消除;社会主义的一切优越性、一切潜力和规律得到了最全面、最充分的表现和发挥;必要的条件逐步成熟起来,社会主义正开始直接转变为共产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