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造性(发生学)方法
书籍:哲学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广东人民出版社《哲学辞典》第289页(486字)
科学理论演绎结构的一种方法(参见演绎法)。
构造性方法的思想产生于20世纪初期,对它的研究乃是克服数学和逻辑学公理法论证中的困难(为了消除集合论的悖论等)的一种尝试(在希尔伯特、Л.Я.布劳维、А.海丁、А.Н.科尔莫戈罗夫、А.А.马尔柯夫、П.洛仑岑等人的着作中)。与公理学方法不同,从结构上建立理论时不仅试图把一些原始的、即在这一理论范围内未经证明的断定以及未经确定的术语简化到最小限度,而且还专门关注于对其进行内容充实的论证。构造性方法必须完成的基本任务,在于按顺序地把形式系统所考察的客体以及对这些客体所作的断定加以构造(实际可以做到的或按现有资料有可能做到的)。理论的原始客体的任务以及新的客体的结构是借助于专门的演算(构造性的)规则和定义的总体来实现的。
系统中其余所有的断定都是从理论的原始基础中借助于作为构造性理论的专门推理技术和以数学归纳原则为基础的所谓递归定义而获得的。目前,构造性方法只是广泛应用于形式科学领域——数学和逻辑学(构造性逻辑)。
然而没有理由否定可能把这种方法应用到自然科学知识的构造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