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新编文史地辞典

匠户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人民出版社《新编文史地辞典》第399页(284字)

中国古代被政府编入特种户籍的工匠人户。中国封建政府、宫廷所需工艺品、手工业品的来源,一是取自实物赋税,二是由官府设立作坊,征发工匠制造。为此,对工匠必须固定户籍,以便强制征调。唐、宋时已有“蕃匠”、“当行”之名,元统治者把征服异族的工匠和灭宋后所获得的工匠编为匠户,其中归官府、军队所有的,称系官匠户;赏赐给贵戚的称“投下匠户”。明有军、民、匠三种户籍。匠户服役分轮班匠、住坐匠、存留匠三种形式,世袭永充,不得脱籍。1562年轮班匠可输银代役,但匠籍不变。清顺治二年(1645年)废除匠籍,从此手工业者得到身份自由。

上一篇:驱口 下一篇:行省制度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