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
书籍:孙中山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广东人民出版社《孙中山辞典》第166页(624字)
孙中山民权主义的理论基础和主要内容。
孙从群体本位主义来理解“平等”,批评“只为个人争自由平等”的倾向,认为只有争取了全社会的平等,才能最终有个人的平等。在孙看来,“欧洲各国从前革命,人民为争平等和争自由,都是一样的出力,一样的牺牲”。“更有许多人以为要能够自由,必要得到平等,如果得不到平等,便无从实现自由。用平等和自由比较,把平等更是看得更重大些。
”孙甚至把“民权主义”与18世纪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平等”观念等同起来。可见孙“民权主义”的核心是“平等”,而“平等”又是“自由”的前提条件。“平等”的具体内容就是“国人相视,皆叔伯兄弟诸姑姐妹,一切平等”,“有参政权”,“无有贵贱之差,贫富之别,轻重厚薄,无有不均”。孙认为“自人类初生几百万年以前,推到近年民权萌芽时代,从没有见过天赋有平等的道理”。这种一直存在着的不平等的现象又包含了“天生的”和“人为的”两种不平等。前者存在的依据是“天赋的聪明才力”不同,后者存在的依据是“特殊阶级的人,过去暴虐无道”。
孙从他所认为的这个历史事实出发,逻辑地导致出所谓“真平等”只能“作到政治上的地位平等”,即消除“人为的”不平等,而不能消除作为人自然性的“天生的”不平等,否则就是“假平等”。反过来说,人“天生的”不平等的自然差异才能被政治上的地位平等的社会同一所补充。
孙的平等观反映出资产阶级民主派的“民主”观念的基本内涵及其消灭封建专制主义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