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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国银行团

书籍:孙中山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广东人民出版社《孙中山辞典》第194页(528字)

1910-1912年英、法、德、美四国资本联合对华进行贷款活动的银行团组织。

1905年英法两国资本为承修湖北等处铁路,组成国际银行团对华交涉贷款。1909年德国资本加入,组成三国银行团。

1910年三国银行团与美国银行团达成协议,联合形成四国银行团。

1911年4月美国银行团将原已与清朝政府达成协议的东三省币制、实业借款转为四国银行团借款,与清朝政府签订《币制改革和振兴实业借款》,借款额1000万英镑,以东三省烟酒税等为担保。5月以1909年三国银行团与清朝政府达成的有关协议为基础,四国银行团又与清朝政府签订《湖广铁路借款》,借款额600万英镑,以浙鄂厘金等为担保。1912年2-6月四国银行团先后五次向中国政府垫款共银1210两,其中除南京临时政府、留守府分得650万两外,余皆充作北京政府军政费用。

武昌起义后孙中山即与四国银行团接触,一方面促其“止绝清廷一切借款”,一方面与之“开商革命政府借款之事”。同时,孙对四国银行团强迫中国接受列强制定的财政政策,损害中国利益,进而“控制中国财政和债务”也保持了足够的警惕,并表示如四国银行团阻碍中国进步,中国将“发愤自助”,“在国中募集公债”,以取代外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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