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广东人民出版社《孙中山辞典》第429页(1047字)
英文为Soeialism,孙中山译作梳西利甚、民生主义。
孙界定社会主义为人道主义,以自由、平等、博爱为社会主义的真髓,宗旨为“利国福民”、“谋人类之幸福”。孙在1903年12月17日复某友人函中即称:“所询社会主义,乃弟所极思不能须臾忘者”。1905年5月孙到布鲁塞尔走访国际社会党执行局以“中国的社会主义者”自称。
此后孙和他的一些同志都把民生主义等同社会主义,多有阐释。
还确定社会主义的实施途径:凡能生利的森林、矿山、铁路等重大生产资料,收归“国有”(或称“公有”),不得由少数资本家所垄断;社会财富实行“公平分配”,人人“共享”社会生产成果;人人分工协作,各执其业,各尽其责,各得其所,有“劳心”与“劳力”之分,没有尊卑贵贱之别;通过种种措施达到幼有所教,老有所养,人民安居乐业,社会长治久安的境界。孙将社会主义划分为集产社会主义与共产社会主义两派,认为实现共产社会主义时国民的道德程度可达到“尽其所能”、“求其所需”的境界,故可称为“上乘”。孙概括社会主义为57种,称马克思以前的社会主义为“乌托邦”,指出其不足:有消灭人类痛苦造就安乐世界的理想而没有解决达到理想的方法。孙承认马克思“集几千年来人类思想的大成”,“全凭事实”,不尚理想而求出解决社会问题的方法是“科学社会主义的”。
孙崇拜马克思的学问,但主张只可“师马克思之意”,不可用“马克思之法”,不赞同马克思通过阶级斗争打倒资本的革命方法而达到社会主义。孙强调根据“国民道德程度”与“社会经济程度”,中国只可实行“集产社会主义”。孙主张通过“平均地权”与“节制资本”的和平途径,变中国为社会主义国家,避免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因“资本专制”而产生的贫富悬殊的“恶果”;通过“振兴实业”发展生产,满足人们衣食住行方面不断提高的需要,摘取西方资本主义物质文明的“善果”,通过实施门户开放主义政策,利用外国资本主义造成中国的社会主义。孙推崇德国俾斯麦的“国家社会主义”以及俄国列宁的新经济政策、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英美等国所实施的“国家社会主义”。
孙对社会主义的本质、类别、途径的论述以及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国家的构想,内容博杂,后人评估的分歧极大,争论激烈,主要观点有:一、否定孙中山真有社会主义思想;二、认为孙中山社会主义理想仅是主观愿望,其客观实施只能通向资本主义;三、认为孙中山的社会主义同中国共产党人的新民主主义相一致,或认为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相一致;四、认为孙中山的社会主义是多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