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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公有

书籍:孙中山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广东人民出版社《孙中山辞典》第663页(446字)

孙中山1912年评介克思学说时说“麦氏(马克思)之说则专论资本,谓资本亦为人造,亦应属于公有”。

“麦克司之《资本论》主张资本公有。将来之资本为机器,遂有机器公有之说”。因发明者均“以受社会种种之教养,始为发明机械之知力,及发明机械之机会”,“既藉社会之力发明机械,则机械既不能私有其利益,其利益即应公之于社会”。就经济分配而言,“土地资本所得一分之利,足供公共之用费,人民皆得享其一份子之利益,而资本不得垄断,以夺平民之利”。孙认为由于旧经济分配之不当,资本家益垄断其利权,而多数工人反不能生存于社会,贫富悬殊,甚为不平,遂有罢工风潮。“各国社会主义学者鉴于将来社会革命之祸,岌岌提倡麦克思之学说,主张分配平均,求根本和平之解决”,“故收回土地、公有资本二说,为谋国是者所赞许”。而中国资本主义尚未发展,端在预防大资本家之发生,宜及早解决土地问题,实行集产社会主义,即将足以操纵国民生计的铁路、矿业、森林、航路等收归国有,并节制私人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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