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代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13页(202字)

不享有专营权利的代理,习惯称为代理人。

一般代理仅代表委托人在当地市场招揽订单,或按委托人规定的条件与买主洽谈生意,经委托人同意后,由委托人与买主签订合同,代理人按委托代理协议的规定,按比例收取一定的佣金。由于一般代理不享有专营权,委托人可直接向代理地区销售货物和在同一地区同时建立多家代理关系。

代理人也不承担在一定时期销售一定数量商品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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